张丽玲因保管不善,将房权证盖字第60000839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 盖州市西城办事处长征社区清园里清河市场2-3-3-1,建筑(宗地)面积:83.37㎡,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张丽玲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