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2019]-16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谭波、谭念春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谭维国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1.盖州市鼓楼办事处民和社区清河家苑13号楼2单元1层1号
2.盖州市鼓楼办事处民和社区清河家苑13号楼1单元3层2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79.6㎡、82.3㎡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19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