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应该申请不动产登记?
[发布时间:2016-12-20 08:48:06 ][阅读次数:10106 次]

答:需要不动产登记的情形有很多,以房地产登记内容为例,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登记。

(1)单位的名称、个人的姓名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2)土地用途经过批准发生改变,可以申请用途变更登记。

(3)房屋及其土地的买卖、交换、赠与,权利人发生变化,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4)利用房地产物权作为担保向银行办理*押贷款,可以申请*押登记。

(5)发现自己的权利登记有误,或者有依据证明他人的权利登记有误且对自己的权利产生利害关系,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6)有依据证明他人的权利登记有误且对自己的权利产生利害关系,而他人不配合申请更正登记的,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7)房地产灭失或房地产权利人放弃使用权和所有权,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8)购买房地产,但暂时还不能进行房地产转移登记,为防止自身权利受到损害,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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