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登记
[发布时间:2016-12-20 14:58:01 ][阅读次数:9447 次]
 

              

  依申请更正登记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收费文件及标准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三、法定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依职权更正登记

一、登记材料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法定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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