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1 13:43:24 ][阅读次数:4358 次] |
依据辽宁省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辽0881执恢142号,盖州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辽0881执恢142号,现将座落在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园C14号楼1-2层1号和2号两处房屋(不动产证号为辽(2019)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210号、辽(2019)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211号)变更为申请人孙成宝。同时,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上述两个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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