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16:18:00 ][阅读次数:1268 次]
      依据盖州市人民政府(盖政[2020]327号)文件《关于同意收回营口力港置业有限公司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以及盖州市自然资源局(盖自然资发[2020]277号)文件《关于收回营口力港置业有限公司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依职权公告作废盖州国用(2012)第166号、盖州国用(2012)第167号、盖州国用(2012)第171号、盖州国用(2012)第172号、盖州国用(2012)第173号、盖州国用(2012)第174号、盖州国用(2012)第170号、盖州国用(2012)第168号、盖州国用(2012)第16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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