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2024]-008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阮春玉、王佩兴、王佩望、王佩玲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王朋雨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1.营口北海新区回迁小区A16号楼4单元2层3号
2.营口北海新区回迁小区A2号楼4单元4层2号
3.营口北海新区回迁小区A23号楼2单元8层2号
4.营口北海新区回迁小区A2号楼4单元3层2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住宅 、住宅 、住宅
不动产面积:72.36㎡、82.26㎡、87.07㎡、82.26㎡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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