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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徐义秋,证号:房权证盖村字第2108)81003011号
[发布时间:
2025-11-05 1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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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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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义秋因保管不善,将房权证盖村字第2108810030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义秋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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