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8-09-10 13:40:07 ][阅读次数:10971 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5、办理过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6、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应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7、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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