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永杰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18 15:28:59 ][阅读次数:1550 次]

不动产继[2018]-268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赵永杰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赵兴福、裴丽艳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站前社区永安之家20号楼3单元4层1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77.69㎡
原证号:盖房字第600011115号、房执字第1-109号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18年10月18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盖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辽ICP备20006902号-2 版权发布:营口之窗网站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