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克明因保管不善,将房权证盖字第600001593号、600001597号(原蔡传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 盖州市西城办事处站前社区水源里,建筑(宗地)面积:139.51㎡、51.42㎡,用途:住宅。因不动产灭失,我中心无法收回原房屋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蔡克明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