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机构如何受理登记申请?
[发布时间:2016-12-19 15:35:47 ][阅读次数:9469 次]

答:收到登记申请材料后,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就要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属于职责范围、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审查后,对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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