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芳因保管不善,将房权证盖字第600092751号房屋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 盖州市鼓楼办事西关社区供电局综合楼1号楼1-2层东起2号,建筑(宗地)面积:229.20㎡,用途:非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姜维芳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