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因保管不善,将房权证盖字第600023003号(原雷素媛)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 盖州市西城办事处水源里东起1单元1层西间,建筑(宗地)面积:54.88㎡,用途:住宅。因不动产灭失,我中心无法收回原房屋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张清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