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2019]-117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常洪伟、常丽娜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常振芳、王玉梅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1.盖州市鼓楼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苑18号楼4单元4层2号
2.盖州市鼓楼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苑19号楼4单元4层2号
3.盖州市鼓楼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苑20号楼2单元3层1号
4.盖州市鼓楼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苑20号楼2单元2层2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82.78㎡、87.28㎡、79.55㎡、79.55㎡
不动产权证号:(2017)0010579、(2017)0010624、(2017)0010645、(2017)0010644、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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