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房屋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盖州国用(2008)字第247号(登记日期:2008年12月22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坐落地址: 盖州市归州镇杨屯村,建筑(宗地)面积:10788㎡,用途:商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房屋有限公司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