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协助执行公告(2019)-001号
[发布时间:2019-04-23 09:10:39 ][阅读次数:4072 次]

      依据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2)营执字58-2号及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2)营执字58-2号,现将盖州市大华丝娟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座落在盖州市榜式堡镇马峪村4套房屋及一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盖州支行名下,同时,盖州市大华丝娟有限责任公司证号为盖州国用(2004)字第29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一同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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