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2019]-17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希凤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玉利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1.盖州市鼓楼办事处民和社区清河家苑21号楼3单元4层1号
2.盖州市鼓楼办事处民和社区清河家苑20号楼1单元2层1号
3.盖州市鼓楼办事处民和社区清河家苑20号楼1单元4层1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65.35㎡、80.36㎡、80.36㎡
原证号:00000711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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