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振江(原潘士俊)因保管不善,将盖国用(90)字第03029号(原杨禄春,登记日期:1990年8月5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鼓楼办事处兴隆社区鼓楼西里。建筑(宗地)面积:86.26㎡,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潘振江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