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洪义因保管不善,将盖国用(90)字第07768号(登记日期:1990年9月10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 盖州市东市街爱民里,建筑(宗地)面积:69.30㎡,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董洪义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