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9001)
[发布时间:2019-07-11 14:28:26 ][阅读次数:3027 次]

      我单位拟对盖州市沙岗镇上屯村民委员会的不动产办理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房屋坐落:盖州市沙岗镇上屯村
不动产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面积(批准面积):6856㎡,建筑面积:999.5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盖州市市府大街1号(博览中心一楼)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6775508。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盖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辽ICP备20006902号-2 版权发布:营口之窗网站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