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奎因保管不善,将盖国用(91)字第09535号(原梁崇明)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西城办事处新兴社区红花峪北里。建筑(宗地)面积:109.44㎡,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刘延奎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