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2019]-424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平、李军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李述顺、寇淑梅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1.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园B18号楼1-2层2号
2.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园B18号楼1-2层1号
3.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园B18号楼车库107
4.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园B18号楼车库108
5.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园B18号楼1单元3层2号
6.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胜社区清河家园B18号楼1单元3层1号
不动产用途:非住宅、非住宅、非住宅、非住宅、住宅、住宅
不动产面积:202.26㎡、201.1㎡、26.53㎡、20.99㎡、139.63㎡、140.78㎡
原证号:000001458号、000001460号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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