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波因保管不善,将盖国用(91)字无号(原赵景明,登记日期:1991年8月15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新兴街红花峪南里,建筑(宗地)面积:197.50㎡,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张艳波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