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因保管不善,将辽(2018)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0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 盖州市双台镇董屯村名泉河畔小区二期3号楼3单元1层2号,建筑(宗地)面积:135.95㎡,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刘丹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