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利令因保管不善,将盖国用(90)字第00604号(登记日期:1990年6月25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前进街文昌里,建筑(宗地)面积:40.15㎡,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许利令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