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振永因保管不善,将盖国用(91)字第0942号(登记日期:1991年7月12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新兴街,建筑(宗地)面积:164.80㎡,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修振永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