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丰因保管不善,将盖村字210881002164号房屋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 盖州市双台镇董屯村名泉河畔小区2#楼2单元阁楼,建筑(宗地)面积:57.00㎡,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张永丰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