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君因保管不善,将房权证盖字第600062135号房屋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东城办事处新华村,建筑(宗地)面积:65.97㎡,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刘君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