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原件】;
6、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7、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和房屋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8、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原件】
9、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结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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