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因停电不能正常办公,因此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学习内容是《辽宁省不动产登记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本办法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理解和领会了这个工作办法,今后不动产登记工作有了地方性纲领指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