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学习《辽宁省不动产登记办法》
[发布时间:2017-05-02 10:21:01 ][阅读次数:12733 次]

427日,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因停电不能正常办公,因此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学习内容是《辽宁省不动产登记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本办法于20175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理解和领会了这个工作办法,今后不动产登记工作有了地方性纲领指导文件。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盖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辽ICP备20006902号-2 版权发布:营口之窗网站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