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因保管不善,将1995-事79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 盖州市清河大街17号,建筑(宗地)面积:40000.00㎡,用途:教育。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盖州市第二高级中学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