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因保管不善,将600028662号、0204284号房屋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团山办事处光辉村,建筑(宗地)面积:309.2、433.83㎡,用途:非住宅。因不动产灭失,我中心无法收回原房屋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