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凤春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5 09:35:15 ][阅读次数:2399 次]

不动产继[2020]-10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凤春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隋国栋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西关社区文化里1号楼2单元3层北间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74.52㎡
原证号:600014090号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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