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霞艳(原刘素春,刘淑春)因保管不善,将盖国用(88)字无号(原刘素春(刘淑春),登记日期:1988年11月3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 盖州市东城办事处农民村,建筑(宗地)面积:72.00㎡,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邵霞艳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