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洪兰(原戴钦奎)因保管不善,将盖国用(90)字第01048号(原哈鸿飞,登记日期:1990年6月30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 盖州镇前进街鼓楼东里,建筑(宗地)面积:30.98㎡,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董洪兰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