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盖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出具证明,产权人姜广东坐落于盖州市太阳升邵屯村,面积123.25平方米,该产权人房屋已被征收,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且产权人姜广东房屋权利证书已丢失,现公告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28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权利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权利人
坐落
证书号
面积
姜广东
盖州市太阳升办事处邵屯村
000010323
123.25平方米
公告日期: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