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俊东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7 09:56:57 ][阅读次数:2514 次]

不动产继[2020]-170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俊东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明珠、李妹文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1.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长征社区金都铭仁居2号楼1单元6层3号
                   2.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长征社区金都铭仁居2号楼1单元6层3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52.07㎡、53.02
原证号:600014100号、600014114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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