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权利人的房屋权利证书遗失,现向我中心申请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无异议予以补发。特此公告。
权利人
坐落
证书号
面积
声明日期
李巍
盖州市鼓楼办事处兴辰社区中海4期B区2号综合楼110.210号
600079212号
146.56平方米
2017-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