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连因保管不善,将盖国用(90)字无号(原刘福茂,登记日期:1990年5月31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东市街东关北里,建筑(宗地)面积:54.74㎡,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张惠连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