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5 09:45:47 ][阅读次数:2190 次] |
不动产继[2021]-062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姜一河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传琴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新兴社区金城公寓10号楼1单元3层1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132.86㎡
原证号:600071000号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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