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土地使用权人孙仲奎位于盖州市站前街站前里(现新兴社区红花峪南里)的房屋所有权已依法转移给他人,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3之规定,为保障房屋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对登记在以上使用权人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公告注销。 公告日期: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