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仲江因保管不善,将盖国用(91)字第10139号(登记日期:1991年7月29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站前街轧钢西里,建筑(宗地)面积:109.20㎡,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张仲江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