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土地使用权人罗宏伟位于盖州市鼓楼办事处兴隆街花墙里的房屋所有权已依法转移给现房屋所有权人李艳,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3之规定,为保障房屋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对登记在以上使用权人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国用(90)字第01096号,用途:住宅,面积:85.27)予以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