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晶因保管不善,将房权证盖字第60001621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盖州市东城办事处路西社区路西里,建筑(宗地):面积202.6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贺晶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