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淑珍、郝旭涵因保管不善,将盖国用(90)字无号(登记日期:1990年8月19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 盖州市鼓楼办事处民和街福海里,建筑(宗地)面积:111.86㎡,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崔淑珍、郝旭涵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