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不动产权利证书公告(2018)-008号
[发布时间:2018-03-20 10:29:18 ][阅读次数:2698 次]

      申请人:王金玉、张葆君、张忠庆等3人,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张富太的不动产权,现向我中心共同提出申请,公告作废位于盖州市西城办事处站前街站前里的张富太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日期:1991年8月1日,面积:139.78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之规定,我中心依法注销张富太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特此公告。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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