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名生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31 13:49:21 ][阅读次数:2966 次]

不动产继[2018]-023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名生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薛艳文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盖州市双台镇董屯村泉城小区二期A区7号楼105、106号门市
不动产用途:非住宅   
不动产面积:58.85㎡、 58.85㎡
证号:210881002625号、210881002626号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18年5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盖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辽ICP备20006902号-2 版权发布:营口之窗网站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