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2024]-178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家科、张家琢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传久、刘玉兰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1.营口北海新区回迁小区A22号楼3单元7层1号
2.营口北海新区回迁小区A22号楼3单元5层1号
3.营口北海新区回迁小区A13号楼2单元3层3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87.18㎡ 、64.78㎡、87.18㎡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日期: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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