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4号
依据《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2023)辽0803执恢487号执行裁定书,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2023)辽0803执恢487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将辽(2017)盖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022号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9日